民国·张鸿坤制紫泥四方壶

图录号: 2267

估价RMB: 8,000–12,000

成交价RMB: 9,200(含佣金)

2267
款识:张鸿坤制(盖款);张鸿坤制(底款)
镌刻:半瓦。岩生氏抚古。我来阳羡,船赴荆溪,癸末。
说明:四方壶属紫砂传统壶式之一,自明代至今均有制作,各家皆有所长,且“方”非一式。此壶身作四方鼓腹,短颈,压盖,紫泥胎质。三弯方流,环形方把,底呈线足,造型寓圆于方,敦实厚重。全器棱角浑朴有致,方圆相济,挺匀有力,透露出豪爽、刚劲、正直的阳刚之气。壶身一侧铭刻汉半瓦纹饰“宣宁”,左署“半瓦,岩生氏抚古”,另一侧铭刻“我来阳羡,船赴荆溪,癸末”,此句摘自宋代大文豪苏东坡(1036-1101),他曾数度游览阳羡,其《楚颂贴》曰:“吾来阳羡,船入荆溪,意思豁然,如惬平生之欲。逝将归老,殆是前缘”。内钤“张鸿坤制”四字篆书,盖内钤“张鸿坤制”款。整体而观,此壶比例准确,口盖紧密平整,块面挺括,线条利落,气势挺拔,力度到位,工艺水平精湛。
出版:《莲房汲砂》P154,盈记唐人工艺出版社,2015年7月。
REPUBLIC OF CHINA A SQUARE PURPLE CLAY TEAPOT WITH ‘ZHANG HONGKUN’ MARK
Illustrated:
Ming and Qing Zisha Works of Art Collected by Bamboo and Stone Studio, p.154, Tangren Craft and Art Publishing House, July, 2015
8.3×15.8 cm
RMB: 8,000–12,000
款识简介:张鸿坤(1909-1948),原名张洪大,清末民国宜兴紫砂艺人,曾为 “利永公司”、“立信陶器行”等制壶,尤擅制方器,刚柔并济,端庄古朴。
出版:《莲房汲砂》P154,盈记唐人工艺出版社,2015年7月。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