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皮凯制紫泥宫灯壶

图录号: 3928

估价RMB: 无底价

成交价RMB: 17,250(含佣金)

3928
款识:皮、皮凯(盖款);皮凯(底款)
说明:附证书。
宫灯又名宫廷花灯,始于东汉,盛于隋唐。此壶形似宫灯,惟妙惟肖,紫泥薄胎,制作难度较高。砂质细腻坚致,色如宝光。三湾流线条优美,壶钮造型精巧别致,楚楚动人。壶体全手工贴花,装饰纹案古典素美,具有浓郁的宫廷富贵气韵。整器身姿优雅,轻盈沉静,亭亭玉立,高雅华美。
CONTEMPORARY TIMES A PURPLE CLAY ‘LANTERN’ TEAPOT MADE BY PI KAI
Note: Attached is a certificate.
10.7×12.8cm
RMB: 无底价
款识简介:
皮凯,祖籍江西樟树,他在紫砂器的艺术创作中,有着出众的悟性和灵感,所制的紫砂作品追求传统的沉稳、完美,点、线、面之间的转变,做工细腻,作品造型典雅大方,传统中求新意,具有灵动质朴的风范。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