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 24
估价RMB: 400,000-600,000
成交价RMB: --
水墨纸本 纸本 册页(共四十页)
钤印:颐(朱,二次) 颐渊(朱,二次) 老渊(白) 颐者(白) 老渊(白,二次) 颐者(白,二次) 颐公(白) 颐渊居士(白) 颐渊(白)
题跋:文略。
签条:子渊□漫画。
说明:经亨颐自题跋,汪精卫、邓家彦、商震、吴敬恒、曾仲鸣、朱霁青、陈树人、柳亚子、戴季陶、蔡楚伧、林森、黄实、邵力子、张继、张学良、张羣、李煜瀛、蔡元培、罗家伦、洪陆东、唐有壬、陈立夫、邵元冲、谷正纲、王陆一、张道藩、秋膺共二十八人题跋。
23至24号拍品由同一藏家友情提供。23至24号拍品由同一藏家友情提供。
CHEN SHUREN, LIU YAZI, SHAO LIZI, JING HENGYI, ETC. ORCHID
Ink on paper, album (forty pages)
Note: Insribed by Jing Hengyi, Wang Jingwei, Deng Jiayan, Shang Zhen, etc. 19.5×11cm×36 26. 5×15cm×4
RMB: 400,000-600,000
作者简介:
经亨颐(1877~1938),字子渊,号石禅,晚号颐渊,浙江上虞人。教育家,书画篆刻家。曾留学日本。历任浙江省立第一师范校长。创办春晖中学。为西泠印社早期社员,后曾任国民政府全国教育委员会委员长、中山大学副校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跋者简介:
1. 汪精卫(1883~1944),名兆铭,字季新,号精卫(以号行),原籍绍兴,生于广州番禺。同监会早期会员。1924年国民党一大当选执行委员,后任国民政府主席、军委主席。历任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等职。
2. 邓家彦(1883~1966),广西桂林人。早年留学日本,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曾任司法部判事、广西支部长。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任临时参议院议员。在上海创办《中华民报》。1917年赴广州参加孙中山领导的护法战争。1926年在上海与马素等创办《独立周刊》。1934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委员。1939年1月递补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并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委员。
3. 商震(1888~1978),中华民国陆军二级上将,晋绥军早期将领。历任河北省主席、山西省主席,河南省主席。抗战时期的第二十集团军总司令、第六战区司令长官,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战后中国驻美军事代表团团长,国民政府参军长、中国驻日代表团团长。
4. 吴稚晖(1865~1953),原名敬恒,江苏武进人。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书法家。清末举人。早年参加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后,在教育部工作,1924年出席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长于书法,以善篆书著称,与于右任、谭延闿、胡汉民并称“民国四大书法家”。
5. 曾仲鸣(1896~1936),福建闽县人。1912年留学法国,后获文学博士学位。1925年回国后,历任国民政府秘书、汪精卫秘书、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副秘书长、铁道部次长兼交通部次长等职。
6. 朱霁青(1892~1955),奉天广宁(今辽宁省北镇)人。早年赴日本留学,加入中国同盟会,并积极参加辛亥革命。后投靠国民政府,参加中国国民党一大、二大。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出关抗日,指挥辽热抗日义勇军,成立东北抗日救国军总监部,自任总监。抗战胜利后,任东北行营政治委员会委员。1950年赴台湾。
7. 陈树人(1884~1948),原名政,以字行,别号猛迈、猛进,又署葭外渔夫,晚号安定老人,广东番禺人。辛亥革命元老。曾两次留学日本。同盟会会员,曾任国民党党务部长、广东省长。擅山水、花卉,尤工木棉,为居亷弟子。与高剑父、高奇峰并称“岭南三大家”。
8. 柳亚子(1887~1958),原名慰高,字安如,后改名人权,字亚卢,再更名弃疾,字亚子,江苏吴江人。1909年与陈去病、高旭共组“南社”,鼓吹革命。解放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全国人大常委、政务院文教委员、华东行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央文史馆副馆长等职。著有《柳亚子自传年谱》《磨剑室诗集》《磨剑室文录》《南社纪略》等。
9. 戴季陶(1890~1949),名良弼,字选堂、季陶,又名传贤,浙江吴兴(今湖州)人。1905年留学日本大学法科。1910年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后任秘书。1924年参加国民党一大,任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中山大学校长。1928年至1948年任国民政府委员兼考试院院长。
10. 林森(1868~1943),字子超,号长仁,晚号青芝老人,福建福州人。辛亥革命后,曾任国民政府主席。在福州筑有啸余庐以收藏自娱。
11. 黄实(1890~1930)字笃生,号秋士,宜山黄良村人。同盟会早期会员。清未曾在殷汝骊主办的金乡卫西小学教过书。流亡日本时,热烈拥护孙中山的主张,是孙中山的忠实追随者。是最先加入中华革命党的党员之一。与戴季陶、蒋介石、朱绍良关系密切。
12. 邵力子(1882~1967),初名景奎,字仲辉,又名凤寿,笔名力子、天富,浙江绍兴人。著名爱国人士,与柳亚子等人发起组织新南社,和于右任等创办上海大学。曾任黄埔军校秘书长,甘肃、陕西省政府主席,国民党中宣部部长、驻俄大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全国人大常委、政协全国常委、民革中央常委等职。
13. 张继(1882~1947),字溥泉,别号自然生,河北沧县人。与章太炎、章士钊、邹容结金兰,居三,人称三将军。历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副院长,北平政治分会主席,国史馆馆长等职。南社社员,工书法。
14. 张学良(1901~2001),字汉卿,别号颜庵,室名东山小白楼、朴园、毅荻书斋,笔名毅公,小名六公子,辽宁海城人。国民党爱国将领,与杨虎城一起发动“西安事变”,遭蒋介石软禁,后旅居美国。
15. 张群(1889~1990),字岳军,四川华阳人。早年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1927年后,历任军政部政务次长兼兵工署长、同济大学校长、上海特别市市长、国民党中委、湖北省政府主席、外交部部长、抗战后任行政院院长等职,后去台湾任中央评议委员等职。善书法,喜收藏。与张大千过从甚密。
16. 李煜瀛(1881~1973),字石曾,笔名真民,石僧,晚年自号扩武,河北高阳人。李鸿藻第三子。中国教育家、故宫博物院创建人之一。为国民党四大元老之一。曾出任北大校长。早年曾发起和组织赴法勤工俭学运动,为中法文化交流做出了很大贡献。
17. 蔡元培(1867~1940),字鹤卿,阿培、民友、孑民,号鹤青,浙江绍兴人。光绪十八年中进士,授编修。1905年加入同盟会。其后留学德国,又往法国,1916年底回国,次年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后被选为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1927年后,任南京政府大学院院长、中央研究院院长、监察院长等职。又为上海音乐学院创始人。
18. 罗家伦(1897~1969),字志希,浙江绍兴人,历任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央大学校长、清华大学校长、中央政治学院教育长等职。去台湾后任考试院副院长、评议委员、国史馆馆长。
19. 洪陆东(1893~1976),浙江黄岩人。1920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时北洋军阀执政,与同学策划学生运动,事泄被查,转山西大学。历任第四届中央监察委员,五、六届中央执行委员。、
20. 唐有壬(1893~1935),湖南浏阳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客,早年毕业于日本庆应大学。1927年10月,任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次长。1928年11月免职。1931年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12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四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并推为中央宣传委员会委员。
21. 陈立夫(1900~2001),名祖燕,字立夫,浙江吴兴(今湖州)人。陈果夫之弟。早年留学哈佛大学,与其兄同任国民党要职。去台湾后,任“总统府”资政等职。晚年为孔孟学会会长。著有《唯生论》、《四书道贯》等。
22. 邵元冲(1890~1936),字翼如、庸舒、元冲、玄圃、守默,室名毗梨耶室,浙江绍兴人。清末拔贡,浙江高等学堂毕业,同盟会会员、南社社员。后故于西安事变。其妻张默君工书法。
23. 谷正纲(1902~1993),字叔常,贵州安顺人。1921年考入柏林工业大学,攻读机械工程,次年转入柏林大学哲学系,改攻政治经济。1924年加入国民党。历任中国国民党中委、常委,立法委员,国大代表,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社会部、内政部部长,台湾总统府国策顾问等职。
24. 王陆一(1896~1943),原名肇巽,又名天士。陕西三原人。因家道中落,考入西北大学却不能续读,就任陕西省图书馆管理员,藉以博览群书,长进学业。辛亥革命后,参加邓宝珊、张义安领导的三原起义。于右任回三原任陕西靖国军总司令,王为其机要秘书,后任职于国民党上海执行部,佐于右任等创办上海大学。
25. 张道藩(1896~1968),原名道隆,字卫之,又名振宇,贵州盘县人。历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组织部长、中央文化运动委员会主任、中央宣传部长及中央海外部长,编《文化先锋》,去台湾后,任台湾当局“立法院”院长。早年留学英法,专攻美术。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