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代赖茅(茅台前身)

图录号: 2219

估价RMB: 800,000—1,200,000

成交价RMB: 1,978,000(含佣金)

2219
数量:1瓶
度数:约55%
容量:500ml
特征:
瓶口封纸为锡箔背胶纸,柱形陶瓶,小口,平肩,瓶身呈圆柱形、三截瓶,通体施酱色釉,高20cm,口径1.5cm,底径7.3cm,可容500g(一市斤)。商标从左到右依次为字母“R”、“Q”、“Y”、“M”、“Q”、“U”。商标正中的图案为一只蓝色的大鹏,展翅于日晕形背景之上。图下则有一行小字TRADE MARK,在下则为蓝底白字,从右至左书的“赖茅”两个大字,最下从右至左是“貴州茅台村恒與酒廠出品”字样。在瓶体上与正标相对应的一面贴有一张背标,比正标略小,约占柱体面积的1/2。背标上方有一日晕背景上的展翅大鹏图案。瓶口封纸为锡箔背胶纸。
‘LAYMAU’ MADE IN THE 1940S (THE PREDECESSOR OF MOUTAI)
1 bottle
RMB: 800,000—1,200,000
相关记事:“恒兴烧房”的前身“衡昌烧房”由贵州人周秉衡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开办。到1938年,周秉衡与贵州商人赖永初合伙组成“大兴实业公司”,集资八万元,周乃以酒厂作价人股。赖永初担任经理,周秉衡任副经理,后因周秉衡之子周扶常亏空2万多银元。赖永初见此,便亲赴泸州、合江查账,向周秉衡提出还款要求,周周秉衡只好把“衡昌烧房”卖给赖永初,赖补给周秉衡7000银元,“衡昌烧房”从此归于赖家。1941年赖永初接手后,把“衡昌烧房”更名为“恒兴烧房”,扩大经营,到1947年产量提高到32500公斤左右。与此同时利用在外地商号扩大酒的销路,抗日战争胜利后,外销到香港。赖永初又跻身于政界,任贵阳市参议员兼贵州银行、重庆川大银行经理等职。后赖永初把“恒兴烧房”的茅台酒改为“赖茅”,以此加强“恒兴烧房”在客户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在上海印制了20万-30万套商标,显得比“成义烧房”和“荣和烧房”更加加富丽堂皇。针对“成义烧房”百年老窖的商标,“赖茅”特别在商标上注明“用最新的科学方法酿制”。1946年“赖茅”与其他两家烧房同期在《仁声月刊》上刊登广告,三家的广告都登在同一页,格式相同。三家总厂都在杨柳湾,“赖茅”还在《民族导报》上登茅台酒“是酒中领袖,集香醇大成”的广告。虽然“恒兴烧房”多次得到人民政府在经济上的扶持维持了生产,但老板赖永初任银行经理期间,采用转移银行金库、调换借据等手段侵吞黄金被査出判刑。1953年2月,茅台酒厂接手“恒兴烧房”,至此,三家私营酿酒烧房全部合并到“贵州省专卖事业管理局仁怀茅台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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