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六年刘鐶之父母诰命

图录号: 390

估价RMB: 150,000-180,000

成交价RMB: --

390
清嘉庆六年(1801)写本
1卷 织锦
提要:诰命为明清之际,皇帝对五品以上官员功绩的封赠命令。据《清会典》记载,诰命针对官员本身的叫诰授;针对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时,存者叫诰封,殁者叫诰赠。此嘉庆六年四月十六日颁发的诰命,本品以红色云龙纹织锦为包首,卷前经纬挑起云纹双龙与“奉天诰命”篆字,用苍、青、黄、赤、黑五色织就,诰命左为满文,右为汉文。清制,兵部左侍郎为从二品,从二品之封、赠为通奉大夫,从二品官员之母封太夫人。是卷为刘鐶之升为兵部左侍郎兼署吏部右侍郎,诰赠、封其父母之事,尾落“嘉庆六年四月十六日”。
   拍品保留泥金书原签条,又刘鐶之为从二品官员,品阶较高,且诸城刘氏为山东望族,故此诰命尤显珍贵。
   刘鐶之(?~1821),字佩循,号信芳,山东诸城人。《清史稿》有传。鐶之居官清廉,卒后赐祭葬,謚“文恭”,道光帝谓其“明白敢言、深为悼惜”。其曾祖父刘棨,祖父刘统勛,伯父刘墉皆是清朝著名的清官、廉吏,名垂史册。他恪守了“清廉做官”的家训,曾多处任职,深得皇帝宠信,不失祖辈的居官清廉之风,诸城刘门出了祖孙三公二宰相一尚书的荣耀盛世,名扬神州。
IMPERIAL MANDATE
Ink on embroidered silk
Dated 1801
1 scroll
31.3×403cm
RMB: 150,000-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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