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晚期·邵友廷制少山刻紫泥德钟壶

图录号: 1102

估价RMB: 32,000–45,000

成交价RMB: 64,400(含佣金)

1102
清晚期·邵友廷制少山刻紫泥德钟壶
款识:友廷(盖款);谨记(底款);真记(把款);少山(刻款)
镌刻:明月三人太白杯。少山。
说明:此件德钟壶泥色纯和,圆润含光。《说文解字》中释“钟”字为:“钟:乐钟也。秋分之音。”秋分为阴阳平衡之时,见此壶线条自然向下平直垂顺,收而不缩,鼓而不张,尽显秋分时节均衡爽顺之气象,壶颈环饰一圈弦纹,典雅庄重。壶盖之线条趋于圆润,去刻板之态,见其独到之处。壶身镌刻:“明月三人太白杯。少山。”对应李太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之诗句。制壶人邵友廷为程(陈)寿珍之养父。
LATE QING DYNASTY-REPUBLIC OF CHINA PERIOD A PURPLE CLAY TEAPOT MADE BY SHAO YOUTING AND ENGRAVED BY SHAOSHAN
高9.5cm 长19cm
RMB:32,000–45,000
款识简介:1. 友廷,邵友廷,清道光至同治年间宜兴上袁村人,他精工壶艺,尤其善于制作鹅蛋壶和掇球壶。邵友廷成名于邵大亨之后,是近代制壶名家程(陈)寿珍的养父。他制作的紫砂壶大多工整,规矩,尤其擅长制作方圆器和加彩壶。邵友廷制作的器物,大多盖有“友廷”两字的椭圆形阳文篆印。
2. 少山,“少山”本是明朝制壶大家时大彬的字,但其传器几乎未见落此款者。在清代中期到民国时期这段时间中多件传器之上均见有此落款,其时间跨度之大,想也非一人所为。或已成为清中期至民国时期刻绘落款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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