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邵玉棠制利永主人刻紫泥四方壶

图录号: 4664

估价RMB: 20,000-30,000

成交价RMB: 23,000(含佣金)

4664
款识:巨宝(盖款);邵玉棠印(底款);利永主人(刻款)
镌刻:石泉草炉,利永主人刻。
说明:四方壶,以硬朗的线条,挺括的块面,以及透露出来的豪爽、阳刚之气为世人所
喜。此件四方壶紫泥为胎,镌刻梅花诗词。“利永主人”款于民国紫砂器中较为少 见,推测应为时值利永公司经理邵咏棠。民国文人与紫砂艺人合作制壶已然成风, 邵咏棠为晚清秀才,书法自然不错,亲自参与制作刻绘,亦是符合情理。而该壶底 部又落邵玉棠款,“咏”“玉”只差一字,是否为同一人,尚待爱壶之人推敲。
REPUBLIC OF CHINA A PURPLE CLAY QUARTET TEAPOT BY SHAO YUTANG
9×17.8cm
RMB: 20,000-30,000
款识简介:利永主人,利永公司是民国时期宜兴紫砂陶器商号,原为“利用公司”,1920 年改名“利永公司”,由前清秀才邵咏棠任经理,其子邵惠如任副经理。故而 推断利永主人应为邵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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