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上海大德成烩赤十两金条

图录号: 4860

估价RMB: 160,000-200,000

成交价RMB: 184,000(含佣金)

4860
说明:清代上海大德成金铺所铸金条,俗称“大黄鱼”,为民国准备金之一。
民国准备金指的是民国政府早期准备黄金,1935年中国准备以白银换取美国的黄金与美元,作为法币的发行准备的一部分,初期,美国支付中国的对价都是美元,几经交涉,到了1937年7月,民国政府终于获付七十多万盎司黄金,不过,由于美方坚持,这笔黄金必须寄存纽约联邦准备银行,不得运回中国。
民国政府真正获得的第一批黄金,则是在抗战期间的国内。为了应付日本在占领区大肆搜刮,民国政府开始实施经济管制,黄金必须由国家按官价收购,民众不得自由买卖。由于大半国土先后沦陷,1938到1943的六年时间,一共只收到七十多万两黄金,这些来自民间的黄金,主要是银楼所铸的黄金条块、首饰,以及各式杂金。这批黄金就是最早的准备金。事实上,后来的准备金由于来源不同,一直存在着各种形式,民间黄金更是常见。
到了1943年,民国政府以美国提供的两亿美元贷款购买黄金,作为稳定法币币值之用。这次规模空前的购金计划,黄金共六百七十多万盎司,分两年运抵中国。购买的黄金,均为每块重达400盎司,成色998以上,这些美方监铸的大型金砖,在中国称为“花旗条”,此后称为准备金的主角,财经大事背后常可看到它们的身影。除了美国金砖之外,准备金还有更多来源与成员。原本应保存在央行金库中的准备金,在乱世中屡被释出,回收纸钞,包括大陆的金圆券,以及台湾的新台币,以稳定物价,挽救货币危机,因存在着各种交换形式,黄金在释出前,必须先镕销改铸成重量、成色一律的小金条,以便于销售,改铸的小金条,包括中央造币厂厂条、上海金号代铸的十两烩赤金条,与台银金片等。另外有一种收缴自日本的寅字金块,因大小适中,更被直接卖给台湾银楼。后来政府货币濒临崩溃,黄金一度取代了货币的主要功能。
民国政府的黄金政策,时收时放视情况释出黄金,也强制回收。许多黄金在释出后又购回,再度成为国府黄金的一部分,历经政策更迭,几度聚散,数量屡有增减,以不同面貌与形式,来回于政府与百姓之间,这正是准备金的重要写照。
REPUBLIC OF CHINA A TEN-TAEL GOLD BAR FROM SHANGHAI
重量:346.8g
数量:1
RMB: 160,000-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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