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豇豆红柳叶瓶

图录号: 1467

估价RMB: 150,000-300,000

1467
清康熙·豇豆红柳叶瓶
款识:“大明宣德年制”六字双行楷书款
说明:
此瓶民国即有记载,如许之衡《饮流斋说瓷》所录:“口较身稍大,项短而身长,膊略与口相等,至足而愈小,纤趺瘦削,几难立稳,惟需檀座夹辅之耳,形似柳叶,故名。以豇豆红者为贵。”所书即此瓶。其口微张,细长颈内束,溜肩,斜长腹,圈足,足墙甚高。器身施豇豆红釉,发色鲜丽浓郁,口沿内青点微显,似苔痕阶上,斑驳古雅。造型秀而不浮,端恭有度,别开隽俊之气。
豇豆红为诸红釉中最娇润者。其变化微妙,引人入胜,诚许氏之言:“豇红之所以可贵者,在莹润无比,居若鲜若黯之间,妙在难以形容也。”康熙创烧,或由臧应选等督陶官所主持,其造型应由刘源奉圣祖御命所设计。内有柳叶瓶、莱菔瓶、菊瓣瓶、盘螭瓶、太白尊、苹果尊及镗锣洗、印盒共八式九型,故合称“八大码”。其中以柳叶瓶在诸瓶式中最为秀美。然豇豆红多呈色不稳,常半红半绿,甚至于釉色灰败,故常显美中不足。若本品般全器皆鲜红喷薄,极为难得,所谓豇豆红中之“大红袍”者,即如本品。
KANGXI PERIOD, QING DYNASTY A PEACHBLOOM-GLAZED VASE WITH ‘XUANDE’ MARK
高:16.9cm
RMB:150,000-300,000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