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1785~1850) 为王益谦书匾 研经肄史之斋

图录号: 141

估价RMB: 600,000-800,000

141
林则徐(1785~1850) 为王益谦书匾 研经肄史之斋
纸本 镜片
识文:研经肄史之斋。
款识:仲山先生属,则徐。
钤印:林则徐印(白)
说明:王益谦上款。
王益谦为官清正,在任侯官知县时,遇当地盐丁杀人,法当偿命,上司欲枉法轻处,他不循上情,依法处死。建安百姓利用宗教鼓动起事,闽浙总督奉命严办,其中主犯五、六名,经不起严刑拷打供出贫民多人,总督命全捕严办,他发现多系无罪株连,断然开释说:“此官可去,无罪之民不可诛。”
在林则徐回家乡为父守孝期间,两人相识并结为挚友。林则徐《左云山房诗钞》中亦收录有与其唱和之诗。
1846年林则徐被任命为陕西巡抚,期间曾请假三个月专程来到蒲城为在鸦片战争中上谏而亡的恩师王鼎守心丧。林则徐来蒲城这一段时间就住在已经辞官回乡的王益谦家中。
而如今蒲城市王益谦故居已更名为“陕西蒲城林则徐纪念馆”。馆内收藏着林则徐为王益谦题写的匾额,与此件一同见证二人的君子之交。
LIN ZEXU CALLIGRAPHY
Ink on paper, mounted
Note: Dedicated to Wang Yiqian.
105×40cm  
RMB: 600,000-800,000
作者简介:林则徐(1785~1850),字符抚、少穆,晚号竢邨、七十二峰退叟,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晚清政治家、思想家,民族英雄,“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嘉庆十六年(1811)进士。历任翰林编修、江苏按察使、东河总督、江苏巡抚、湖广总督、陕甘总督、陕西巡抚、云贵总督等职。任内有“虎门销烟”、经营西北等伟绩。有《林则徐集》。
上款简介:王益谦(1784~1857)字受之,号仲山,王鼎族弟,陕西蒲城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中举,分发福建,历任永安、蚶江(今晋江东南)、永春、侯官、政和、将乐、崇安等县知县。后升汀州同知。晚年在华州、渭南等地书院讲学。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