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铣(1509~1548) 致石洲先生帖

图录号: 954

估价RMB: 80,000-120,000

成交价RMB: 483,000(含佣金)

954
曾 铣(1509~1548) 致石洲先生帖
纸本 镜片(信二页,跋二页)
识文:侍生曾铣顿首拜,大部伯石洲叶老先生执事,昨郭崇德来,已领尊教,但其人心颇无厌,或不知感,执事生于词色间得之,徐察之自见。地方之变首恶已禽,广宁十一人,辽阳八人,抚顺七人,各处人心慑服,从今冀得安枕。谨此奉报,少宽尊抱。善后之图更希教之,亦生之所深望也。余容继悉,不一一。孟秋十日寅刻,铣具。慎余。
钤印:石唐(朱) 曾铣(朱)
题跋:曾铣字子重,号石唐,江都人。自为诸生,以才自豪,成嘉靖八年进士,授长乐知县。征为御史,巡按辽东。定远阳兵变,擢大理寺丞,迁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俺答数入内地,铣请筑临清外城。工毕,进副都御史。居三年,改抚山西。经寇不犯边,进兵部侍郎,巡抚如故。二十五年,以原官摠督陕西三边军务。时套寇牧近塞,铣方筑塞,虑为所扰。乃选锐卒往击驱之远徙。诏增俸一级,赐银币有加。铣素喜功名,又感帝知遇,益图所报称,上疏请复河套。帝甚壮其议,命与诸镇臣悉心上方,略予修边费二十万,铣乃益锐。合诸臣条上方略十八事,已,又献营阵八图,并优旨下廷议。辅臣夏言欲倚以成大功,主之甚力。廷臣见帝意向铣,一如铣言。未几,帝忽降旨,诘责语甚厉。时严嵩方与言有隙,欲因以倾言,乃极言套必不可复。阴诋言,故引罪乞罢,以激帝怒。复显攻言,谓向拟旨褒铣,臣皆不预闻,帝遂夺言官,遣官逮铣。先是仇鸾镇甘肃时,以阻挠为铣所劾,逮问。嵩故雅亲鸾,乃代鸾狱中草疏,诬奏铣掩败不奏,克军饷巨万,并属其子贿赂夏言。其言绝无左验,而帝深入其说,怒铣甚,依交结近侍律斩。铣既死,言亦坐斩,而鸾出狱。铣有胆略,长于用兵。岁除夜,猝命诸将出。时塞上无警,诸将方置酒,不欲行,赂铃卒求缓于铣妾。铣斩铃卒以徇。诸将不得已,丙夜被甲行。果遇寇,击败之。翼日入贺毕,前请故。铣笑曰,见乌鹊非时噪,故知之耳。皆大服。铣廉,既殁,家无余赀。隆庆初,给事中辛自修、御史王好问讼铣志在立功,身罹重辟,识与不识,痛悼至今。诏赠兵部尚书,谥襄愍,万历中,从御史周盘请建祠陜西。光绪戊寅(1878年)鞠月,元和韩鸿飞谨录。钤印:鸿飞(白)  小坡(朱)
鉴藏印:瓮天旧物(朱) 莼舫收藏(白) 
著录:1.《拜梅山房几上书》,清黄定兰辑,清道光六年(1826年)刻本。
2.《明代名人尺牍选粹》一卷P683,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
说明:天一阁后人范永祺、童揆尊旧藏。韩鸿飞题跋。
ZENG XI LETTER
Ink on paper, mounted (two pages plus two pages of inscription)
Literature (part): 1. Books on the Stand in the Baimeishan Studio, block-printed in 1826
Note: Inscribed by Han Hongfei.
Provenance: Previously collected by Fan Yongqi and Tong Kuizun.
画心:26.5×23.5cm×2 题跋:35×20.5cm×2
RMB: 80,000-120,000
作者简介:曾铣(1509~1548),字子重,号石唐,浙江台州人,父曾贾。明嘉靖八年(1529)进士,始任福建长乐知县,嘉靖二十五年(1546),朝廷调曾铣为兵部侍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后受权臣严嵩弹劾,获罪论斩”。隆庆元年(1567),给事中辛自修、御史王好问上疏为曾铣雪冤。帝诏赠兵部尚书,谥襄愍,归葬江都。今山东曲阜孔庙的前厅悬匾“太和元气”即为曾铣手迹,署衔为山东巡抚、右副都御史。
鉴藏者简介:1. 范永祺(1727~1795),字凤颉,别字莪亭,斋号瓮天居,浙江宁波人。天一阁后人。乾隆五十一年举人。工书、篆刻,所藏明清尺牍甚多,足资掌故。据《鄞县通志》记载: 自硕辅名儒、忠臣、文士、孝子、闺阁秀媛及世外僧道,无不收录。并考其时代、礼冠、品行、道义,一一作序。此外亦精于篆刻。去世后,藏书和书画尺牍流转于书贩之手。
2. 童揆尊(1831~1908前),原名会,字莼舫,号少眉。鄞城醋务桥(今宁波海曙区)人。为童槐五子。光绪元年(1875)举人,诰授中宪大夫四品衔户部福建司主事。家富收藏,精鉴别书画古玩。得明人丰道生草书轴,追摹日久,遂工于草书,又善篆、楷。光绪十六年(1890)曾书《鄮山书院碑记》。
跋者简介:韩鸿飞[清],苏州府咸丰壬子科举人。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