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1903~1987) 致梁文茜论莎士比亚研究及《雅舍小品》出版等家书十六通

图录号: 569

估价RMB: 80,000-120,000

成交价RMB: 149,500(含佣金)

569
梁实秋(1903~1987) 致梁文茜论莎士比亚研究及《雅舍小品》出版等家书十六通
信笺十六通十六页(带信封十四枚)、照片一帧
1981至1986年作
说明:梁实秋长女梁文茜上款及旧藏。
此为梁实秋1981至1986年间家书16通,含韩菁清定妆旧照一帧,谈及莎士比亚研究,《雅舍小品》等著作出版,悼念亡妻程季淑,品尝评论美食,学术交流,起居行止等,兼及徐志摩、陆小曼、闻一多、闻立雕、闻立鹤、梅葆玖(梅兰芳儿子)、梁文蔷及其丈夫邱士耀,梁文骐及其妻肖敬塘、二女梁丽和梁越、程季淑、程凌云、韩菁清、梁文騠、陈景裕(厚德福掌柜)、孙女婿黄伟先、梁治明、梁亚紫(三姑亚紫)等。家书集中作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其时梁实秋在发妻程季淑去世后辗转于西雅图和台北两地,与在大陆任律师的梁文茜及其他子女聚少离多,故家书皆饱含深情,絮叨的用语展露迟暮父亲的关怀。
其中一通作于1986年8月21日,为梁氏最晚年家书之一。
1983年5月29日来信中有言“近两个月应邀写了一本莎士比亚,十万字,限期交稿。现已完成九万字”。所及“莎士比亚相关著作”应指1983年由时报出版发行的《永恒的剧场——莎士比亚》。
家书所及诸事具体包括:
1.《雅舍小品》等梁氏著作的出版事宜。他往往将新出版著作寄予长女,征求意见之余,并告知写作近况。梁称写作“只为自娱,所得报酬有限,故不广事刊布也罢”。另及《雅舍谈吃》《看云集》《秋室杂忆》《雅舍杂文》等著作。
2.追悼亡妻程季淑,最后一次回到槐园旧居,睹物思人,追溯在青岛、重庆一家骨肉团聚的温馨回忆。1974年梁氏夫妇购物时,程季淑被市场梯子砸中而罹难。梁在信中哀叹“自从你妈妈去后,我心中的苦痛并未稍减,想起来就要流泪。我努力想忘记她,就是忘不了”,又谓“你走后,我又到槐园去了一趟,也可能是最后告别,心中无限哀伤”。梁实秋专门撰写《槐园梦忆》表达对亡妻“长相思,泪难干”的悼念之情。
3.在台湾、美国品尝评论美食。梁实秋对美食颇有独到见解。家书中提到1981年在西雅图度腊八节时有人替其暖寿,请喝腊八粥,赞曰“够标准,陪客都是老北京”,晚食西餐自助。还提及在西雅图食西瓜、氽羊肉、酸菜白肉火锅、素斋等,饮正宗西湖龙井和香片茶。1983年3月一信谓“桌上有九道菜,都装得满满的,是我们梁家的作风。你还端著酒盅,有自得状”。
4.与子女和学人进行交流研究学术。1983年3月12日信提到有关徐志摩、陆小曼的论文十分有趣。旁有梁文茜红字“这篇文章是我给他的,不是你给他的,他老糊涂了。小妹注”,颇有趣味。还称古文或近代文人的文章都可以寄来。1982年11月28日信请梁文茜转告转告闻立雕,手头并无资料可供其参考以撰写闻一多研究。
5.告知自己起居情况及其他家人行止,回忆子女家人过往等。诸信言及梁文骐在匹兹堡大学工作,文骐长女梁越婚假,次女梁丽入学,韩菁清返港转交梁文茜保济丸、相机、电蚊香等物什。一信中戏称五婶之妹程凌云为“大肉蛆”,乞梁实秋出资资助其侄“大猩猩”梁文騠,彰显梁氏在子女面前幽默风趣的一面。
附梁文骐、梁文蔷、梁容若、梁实秋学生胡百华、上海教育出版社编辑孙爱葆、北岳文艺出版社编辑等致梁文茜信札、合同文件约二十页。梁文茜自著简历,发表健康学论文各一,在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工作笔记二种,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笔记一种,以及打印给邱士耀的梁实秋、程季淑、韩菁清旧照一批。 
LIANG SHIQIU AUTOGRAPH LETTERS SIGNED TO LIANG WENQIAN ABOUT THE STUDY OF SHAKESPEARE, THE PUBLICATION OF YA SHI XIAO PIN, ETC.
Sixteen pages of letter and one photo
Dated 1981-1986
Note: Dedicated to Liang Wenqian, the eldest daughter of Liang Shiqiu.
Provenance: Previously collected by Liang Wenqian.
RMB: 80,000-120,000
作者简介:梁实秋(1903~1987),原名梁治华,以字行,笔名子佳,室名秋室、槐园、雅舍等,浙江杭县人。著名作家。清华大学毕业留学美国,后入哈佛大学,获文学硕士。历任东南大学、光华大学、暨南大学、复旦大学、青岛大学、北京大学、北平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教授等职。1949年去台湾,任台湾师范大学英语系教 授、主任,英语研究所主任。
上款简介:梁文茜(1927~ ),浙江杭县(今杭州)人,出生于北京。梁实秋的长女。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职业律师、曾任北京东城区第一法院审判员、北京司法局三处科员、朝阳区房地产管理局干部、第6、7届北京市政协委员、第8届北京市政协常委、第8届朝阳区政协副主席。1998年聘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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