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钧儒(1875~1963) 致蔡廷祥有关抗战时局和新中国法政制度的信札三通

图录号: 621

估价RMB: 35,00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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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沈钧儒(1875~1963) 致蔡廷祥有关抗战时局和新中国法政制度的信札三通
信笺 三通四页(带信封三枚)
约1938、1950年作
说明:蔡廷祥上款。蔡为沈钧儒在上海法科大学执教时的学生。
此为沈钧儒论抗战时局和新中国法政建设的信札3通4页,围绕司法建设、人才选拔、法政宣教、福建土改等内容而作,均是对学生请托谋职的覆信,约作于1938、1950年。
3月3日信札约作于1938年,信中谈及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暂迁武汉的时局,谓“自南京失陷后各处人员均集中此间”,对于门生的请职,沈在信中行间亲笔注“应找向来相熟之友朋商量研究,切实寻求救国路径与工作,并应受当地党政方面之领导”。据沈钧儒年表,1937年11月,沈氏在“七君子事件”后离开南京,赴武汉,著手恢复救国会组织;次年10月25日,因日军逼近武汉,由汉入川。
另两通使用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用笺,约作于1950年。信中,沈氏对蔡廷祥志愿“加入民盟”“从事政法宣教工作”、希望予以推介事,覆信称“新政府用人极为慎重,旧人员非经过短期训练不易获得相当之工作”,并谈及新中国政府人员任免新气象,谓“过去八行书推荐之办法已不通行”。新中国成立后,沈钧儒出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51年10月,出席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作了“加强人民司法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题报告。
附蔡廷祥致沈钧儒、史良(存初)信稿各一通一页,分别作于1951年8月11日、12日,围绕个人经历及自荐而作。史良(1900~1985),江苏常州人,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中国第一位女部长,原民盟中央主席。
SHEN JUNRU AUTOGRAPH LETTERS SIGNED TO CAI TINGXIANG ABOUT THE SITUATIONS OF THE 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 AND THE LEGAL AND POLITICAL SYSTEM OF NEW CHINA
Four pages
Dated circa 1938 and 1950
Note: Dedicated to Cai Tingxiang.
28.5×17.5cm 27×19cm 25.5×18cm×2
RMB: 35,000-50,000
作者简介:沈钧儒(1875~1963),字秉甫,号衡山、隐佛,晚号民主老人,浙江嘉兴人。光绪三十年(1904)进士,留学日本。参加辛亥革命,先后加入同盟会和南社。1942年任民盟中央常委。新中国成立后,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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