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庸(1924~2018) 有关金庸小说评点风波的出版协议及合同一批

图录号: 723

估价RMB: 20,00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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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金 庸(1924~2018) 有关金庸小说评点风波的出版协议及合同一批
文稿 十一页
1997至2001年作
说明:此为金庸、林冠夫、陈墨等有关《金庸武侠全集(评点本)》的出版协议及合同共11页,有金庸中英文签名一处,作于1997至2001年。
其中,金庸签名出版协议书1页,是金庸与文化艺术出版社长达四年版权纠纷结束的标志,也是金庸唯一一次因“侵害名誉权”被告上法庭案结的见证,颇具意义。据《金庸年谱简编》,2001年2月16日,金庸与文化艺术出版社在南京签署和解协议,都表示将撤销对对方的起诉。所及“和解协议”当指此稿。
另有陈墨、林冠夫、陈四益、幺书仪、冯统一、严家炎(孔庆东代签)、刘国辉与文艺出版社签订合同各1页,涉及《天龙八部》《鸳鸯刀》《白马啸西风》《射雕英雄传》《侠客行》《连城诀》《倚天屠龙记》等著作评点;郑向前申请出版《评点本金庸作品集》的合同登记表1页(1997年6月);《评点本金庸武侠小说全集》出版合同2页,有明河版权代理公司总经理李耐生、文化艺术出版社副社长卜键双方签章(1996年12月)。
1996年12月,金庸授权的香港明河版权公司与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签订了《评点本金庸武侠小说全集》(以下简称《评点本》)的出版合同,同意后者出版发行金庸著作中文版的评点本全集。根据合同,出版社拟先出繁体版在港台地区发行。金庸对此表示异议,要求重签合同,出版社则认为可用补充条款的方式解决。双方就此产生分歧。1998年,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了《评点本》。金庸认为其此前异议显然未被采纳,于是在公开场合称该书“其实是一种聪明的盗版方式”,并将出版社告上法庭。与此同时,因金庸的公开指斥、《评点本》立即遭到了几乎是全面退货的窘境,文化艺术出版社遂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对金庸提起诉讼。值得一提的是,其时参与该著评点者,都是金庸小说的有名学者,如冯其庸、严家炎、陈墨等,于是一场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关于金庸评点本的公案就此展开。时至2001年2月16日,经友好人士多次善意调解,文化艺术出版社与明河版权代理公司及金庸先生坦诚协商,终于同意达成和解条款,在江苏省委副书记的主持下在南京签署了和解协定。
JIN YONG PUBLISHING AGREEMENTS AND CONTRACTS RELATED TO THE CONTROVERSY OVER REVIEWS AND COMMENTS ON HIS NOVELS, SIGNED
Eleven pages
Dated 1997-2001
A4大小
RMB: 20,00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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